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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正式把建筑装饰行业划分为公装、住宅、幕墙三大细分行业

发布时间:2018-05-07 浏览次数:

         2017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17号,共同发布了由国家统计局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的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仍分为四类: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建筑装饰业,仍为建筑业的四大行业之一。门类:E建筑业。大类:E47 房屋建筑业、E48土木工程建筑业、E49建筑安装业、E50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中类:E501建筑装饰和装修业。给予的说明是:指对建筑工程后期的装饰、装修、维护和清理活动,以及对居室的装修活动。

    小类:将原《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的E5010建筑装饰业,分解新增为三个细分行业:E5011公共建筑装饰和装修、E5012住宅装饰和装修、E5013建筑幕墙装饰和装修。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参与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修订工作。根据2015年10月21日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工作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5]149号)的要求,受住建部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2015年11月13日发出了《关于征求建筑行业分类修订意见的函》,由时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秘书长助理、行业发展部主任黄白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具体参与了修订工作。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行业发展部经行业调研,2015年11月25日提出了《关于建筑装饰业分类修订的建议》。建议将建筑装饰业细分为三个行业:公共建筑装饰业(简称:公装)、住宅装饰行业(简称:家装)、建筑幕墙行业(简称:幕墙)。

    以往我国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只是笼统的建筑装饰业,没有细分,在国家统计序列中“漏统”了市场容量巨大家装、幕墙,从而导致了国家相关政策和管理的模糊。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建筑装饰行业产值4.36万亿元,同比增长9%,相当于建筑业产值的20.38%,约占GDP的5.27%,公装、家装、幕墙行业产值分别为2.07万亿元、2.04万亿元和0.25万亿元,分别占建筑装饰行业产值的47.5%、46.8%和5.7%。以往建筑装饰行业所说的公装、家装、幕墙三大细分行业,虽说市场早已承认,但一直没得到国家的认可。

    新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国家正式把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划分为公装、住宅、幕墙三大细分行业,纳入了国家统计序列,市场资源配置与国家标准认可、政策法规实施相对接相一致。

    从此,建筑装饰三大细分行业有了国家认可的社会地位和作用,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三大细分行业从业者不懈努力的巨大成果,为实施相应的行业政策和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CBDA标准编制工作明确了新的目标,为建筑装饰行业行稳致远提供了国家标准的保障和指引,意义重大深远。

    这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第一次参与涉及我国国民经济和行业发展的国家重大标准的修订工作。这是新时期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对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贡献。

    2016年7月5日住建部易军副部长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上指出,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在标准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了使本业从业者更好地认识和理解新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把建筑装饰行业分解新增为三个细分行业的背景,兹将当年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行业发展部提交的《关于建筑装饰业分类修订的建议》附后,供大家学习参考。

    关于建筑装饰业分类修订的建议

    中国建筑业协会:

    2015年11月13日收到你会《关于征求建筑行业分类修订意见的函》,受住建部委托,国家统计局正在进行新一轮国民经济分类标准的修订工作,要求我会11月27日前将意见反馈你会秘书处。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工作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5]149号)的要求,我会经行业调研,现提出关于建筑装饰业修订分类的建议,将建筑装饰业细分为三个行业:公共建筑装饰业(简称:公装)、住宅装饰行业(简称:家装)、建筑幕墙行业(简称:幕墙)。

    附件:《关于建筑装饰业分类修订的调研报告》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行业发展部

    2015年11月25日

关于建筑装饰业分类修订的调研报告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行业发展部

一、国际分类

    1.国际标准

    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工作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5]149号)要求,应与联合国现行的《国际标准行业分类》(ISIC Rev4.0)相一致。

    《国际标准行业分类》,全称《全部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nternational Standard Industrial Classification of All Economic Activities,ISIC),1948年8月27日由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通过,是联合国对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分类。此后,由联合国统计署负责修订,1948年版为原版,1958年修改版为修订1版,1968年修改版为修订2版,1989年修改版为修订3版,2002年3月联合国统计委员会第33届会议通过的修订3.1版(ISIC  Revision 3.1)。

    最近一次修改是2006年3月联合国统计委员会第33届会议通过的修订4.0版,即《国际标准行业分类》(ISIC Rev4.0)。

    2.国家标准

    建筑装饰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序列中,1984年首次发布,到2011年历经三次修订。

    第一次修订:1994年国家统计局颁发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94),代替BG4754-84,将原建筑业门类中的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勘察设计业,调整为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装饰装修业三大行业。

    第二次修订:2002年5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了国家统计局根据联合国《全部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第三版(ISIC/Rev.3)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建筑业划分为: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E门类、49大类、490中类、4900小类)、其他建筑业四大行业。

    第三次修订: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国统字[2011]69号),2011年4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建筑业E分四大行业:房屋建筑业47、土木工程建筑业48、建筑安装业49、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50。

    建筑装饰业和其他建筑业:门类E,大类50;建筑装饰业:中类501,小类5010,指对建筑工程后期的装饰、装修和清理活动,以及对居室的装修活动。

建筑装饰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序列

 

 

    二、行业分类

    我国建筑装饰行业从1954年发展,纳入国家统计序列始于1995年,据官方统计,建筑装饰行业年均产值占建筑业年均总产值的3.5%,原因是家装和幕墙没有纳入。

    2009年12月21日,时任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现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姚景源在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六届五次理事会上指出,这是国家统计工作中的“漏统”。

    为与国家统计局共同进行本业统计工作,本会经调研并在2010年9月发布了《关于我国建筑装饰行业统计工作的调研报告》,结论是:本业年产值相当于建筑业年总产值的20~25%,官方漏统缺口达16.5%以上。

    2011~2014年本业的统计进一步证实,全国年均为20%,地方年均为20~30%。如2013年江苏省建筑装饰行业产值5200亿元,相当于江苏省建筑业总产值2.3万亿元(同比增长19.8%,连续三年全国第一)的22.6%(占本业总产值的16.3%,为本业第一大省)。

    根据本人多年的统计工作经验,当我国GDP为7~12%、建筑业发展速度为11~23%、房地产住宅产业发展速度为18~20%时,建筑装饰行业发展速度为12~18%。

    据本人长期研究,2012年本业产值为2.9万亿元,占当年51.9万亿元GDP的5.5%,比20世纪末21世纪初高峰时期占GDP的6.2%下降了0.7个百分点pct。2012年我国GDP为7.7%,本业与其相协调可达12%,2012年GDP同比降低1.5个Pct,本业相对降低2个Pct。

    2013年,我国GDP为7.7%(56.8845万亿元),建筑业同比增长16.1%(15.9319亿元),本业与GDP、建筑业总产值相协调,发展速度为11%(降低了1个Pct)产值达3.22万亿元,占GDP的5.6%(增长0.1个Pct)。

    我国建筑业2003年发展速度超过20%后,曾连保9年增长,2012年走下坡路(同比下降了6.4个Pct),2013年同比下降了4.1个Pct。

    以散户为主要市场份额的我国家装行业,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连续6年受到国家对房地产业发展“限购政策”行政干预的直接重大影响,加之精装楼盘装修均为公装企业,保障房装修均为房建总承包企业,二者的施工产值分别合并到公装企业和房建总承包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家装行业,占全行业的总产值保持不变。

    公装行业从2009年占全行业的49%下降到2013年的46.5%,降低2.5个Pct;2014年为45.8%,继续下降0.7Pct。

    此消彼长的是幕墙行业,从2009占全行业的6%上升到2013年的8.2%,增长了2.2个Pct;2014年为8%,下降了0.1个Pct。

    1978~2013年,35年来我国GDP年均发展速度9.9%,本业同期16%,高于同期GDP的6.1个Pct。2000年~2013年,14年来我国GDP年均发展速度10%,本业同期15%,高于同期GDP的5个Pct,都创造了人类历史传奇。 

2000~2014年建筑装饰行业产值  表2

三、企业资质分类

   1978年我国改革开放,11年后的1989年,以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为主的建筑装饰行业,得到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部(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企业资质”为代表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制度的认可,并于7后的1996年和8年后的1997年,幕墙和家装分别形成细分行业。

      1978~1997年,历经19年,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以公共建筑装饰(简称:公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住宅装饰装修(简称:家装)、建筑幕墙(简称:幕墙)三大行业为主体的现代建筑装饰行业,从业企业主体是实业型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商

    建筑装饰三大行业获得政府认可  表3

 

    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现有一级施工企业2399家,其中,内装1824、幕墙2399;甲级设计1941家,其中,内装1334、幕墙607家,同时具有一级内装施工和甲级设计的企业1033家,其中,专项549、一体化490;同时具有一级幕墙施工和甲级设计的企业439家,其中,专项194、一体化245家。

    2014年12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布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2013年,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法人单位14.8万个,占全国建筑业法人单位34.8万个的42.5%。

    我会不完全统计,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现有企业约20万家,其中绝大多数是家装企业。全国建筑装饰行业从业者约1500万人,与官方统计相差3倍,相当于全国建筑业从业人员的22%,原因是官方没有统计大量的家装从业者。

    四、行政规章分类

    住建部历年持续公布了有关建筑装饰市场和行业管理的一系列行业规章,均作了细分。

    公装管理,如2007年4月16日《关于加强既有建筑装修、改扩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建安办函[2007]4号)。

    家装管理,如2002年3月5日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2008年8月3日《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建质[2008]133号)等。

    幕墙管理,如2006年12月5日《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建质[2006]291号)、、2015年3月4日住建部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建标[2015]38号)等。

    五、社会团体分类

    随着细分行业的需求,行业协会组织机构也相应细分。如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的施工(公装)、幕墙、住宅装饰装修分会。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的门窗幕墙委员会。

    六、技术标准分类

    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2014年5月26日报送住建部标准定额司并发表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上的《关于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技术标准的调研报告》,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技术标准编制工作,始于1966年的国家建筑工程部(后分别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建设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至今已有49年的历史了。我国建筑装饰行业技术标准的压舱石是,国家标准《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5-66)。

    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建筑装饰行业技术标准编制工作得到快速的发展,同时也细分为公装、家装和幕墙三大行业,初步形成了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工程JGJ、产品JG/T)、地方标准(DBJ或DB)、社团标准(CECS、CBDA等)和企业标准(QB)五级递进式互为补充彼此协调的技术标准体系。

   建筑装饰行业历经49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7年来的努力,与住建部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相协调,建筑装饰三大行业技术标准体系基本框架基本形成,现有技术标准136项,其中全国的86项、地方的50项,国家标准6项。包括住建部批准的行业标准,如2013年6月9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2013)、2015年6月3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JGJ367-2015)等。

关于行业团体标准,国务院已做出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的顶层设计--加快建立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互为补充、衔接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住建部正在筹建“以强制性标准为核心、推荐性标准和团体标准相配套”的新型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制度安排是:自主研制发布,不设行政许可,市场自愿选用,竞争优胜劣汰。

    在住建部标准定额司的指导下,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已把技术标准研制作为协会的重要和主要的工作,2014年CBDA立项标准11项,其中2015年住建部立项标准2项;2015年CBDA立项标准12项,其中申请2016年住建部立项标准2项。23个编委会由全国21个省直辖市、161家单位、287位编委组成,由关联行业社团、装修工程承包商、装饰材料制造商、建筑工程总承包商、建设监理企业、房地产开发商、工程项目投资商和高校、科研机构、网络电商等十部分组成,是本业技术标准研制产业链的优质资源。

    其中,以高级工程师为主体的高级职称104位,占总数71%;总工程师107位,占总数37%;女性编委28位,占总数10%。建筑装饰行业大力提高行业的制度性化话语权。

七、国际承包分类

    截止2015年10月,据我会不完全统计,改革开放特别是2006年“十一五”以来,我国现有16个省市区的88家建筑装饰企业(其中,内装13省市区56家、幕墙11省市32家)在90个国家和地区已承建或在施506项幕墙和室内装修工程。

    其中,幕墙314项、内装192项、内外装总承包5项。营收达1800多亿元人民币,其中幕墙占95%,中国已是世界幕墙行业大国,北京江河、沈阳远大分别排序前二位。

 八、资本市场分类

    2001~2015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三个重要规章中对建筑装饰行业的定义,奠定了建筑装饰行业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2001年4月3日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装修装饰业为:E05。

    2005年3月25日的《上市公司分类与代码》(JR/T 0020-2004),建筑装饰行业为:E20。

    2012年10月26日公告[2012]31号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建筑业E,房屋建筑业47、土木工程建筑业48、建筑安装业49、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50,即建筑装饰业E50。

    本业自2006年首家企业(金螳螂)上市以来,到2015年11月22日,9年来全国已有21个省直辖市的208家企业相继进入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其中,独立一板(3)和二板(13)16家、新三板(27)和四板(123)149家、与母公司整体上市43家,分别占总数的8%、71%和20%;59家上市(独立16、整体43家)占29%,149家挂牌占71%。

    按本业三大行业分,公装、幕墙和家装企业分别为174、20和14家,分别占总数的84%、10%和6%。按企业所有制分,民企、国企和外商分别为186(并购18家、借壳3家)、19(央企13)和2家,分别占总数的88%、10%和2%。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5年10月27日《2015年三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并结合截止到2015年11月25日中国证监会的公开信息,建筑业(E)共79家,其中,E47房屋建筑业1家、E48土木工程建筑业52家、E50建筑装饰(16)和其他建筑业(10家),建筑装饰企业占总数的20%。

  建筑业134家占全国新三板4034家的3.2%,装饰行业27家占建筑业的20%。建筑业门类分类代码E,大、中、小分类名称和代码的统计如下表。

全国建筑业134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分类  表8

全国建筑业134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分类名称、代码和数量  表9

 九、高新技术企业分类

    根据国家科技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的公布,2008~2015年10月,6年来本业共有高企16省直辖市137家,其中,现有国家级(GR)8省直辖市44家,地方(GF)的14省直辖市93家。包括公装(产业链延伸到设计、智能化、净化、展陈、历保、剧院、园林、太阳能光伏、遮阳、节能、实验室等)78、幕墙57、家装2家。

 建筑装饰业16省直辖市137家高企地区分布   表10

 结  论

    综上所述,根据国际、行业、企业资质、行政规章、社会团体、技术标准、国际承包、资本市场、高新技术企业等九个方面的统计分析总结归纳,并结合市场需求和新常态发展趋势,建议建筑装饰业细分为三个行业:

    公共建筑装饰业(简称:公装)、住宅装饰行业(简称:家装)、建筑幕墙行业(简称:幕墙)。